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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公司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

作者:杨晓   编辑:杨晓   发布时间:2024-06-16 11:03   阅读次数:[]

  6月14日,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在4222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逐条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曾榕主持并领学,公司党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一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不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汲取其中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等思想营养,自觉从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廉洁纪律的内容和要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会议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在交流发言阶段,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曾榕、徐时、虞爱平等同志作为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虞爱平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率先垂范,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筑起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但同时应清醒看到,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危害不容忽视。新修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治,聚焦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针对违规送礼手段升级、花样翻新的情况,在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明确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行为的处分规定。该款规定的是违规送礼,但“送”和“收”是一种对合关系,对于以上述名义变相收礼的,也要给予相应处分。这就使得对违纪行为的涵盖更为周延,有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徐时同志表示,此次修订《条例》,在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充实完善了针对“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遇到困难推拖绕、解决问题“假大空”等现象,都是慢作为、假作为的典型表现,折射出宗旨意识淡薄的深层“病理”。为提升学院员工工作水平,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想员工之所想、忧员工之所忧、急员工之所急,真心实意为员工服务,维护好员工的切身利益。

  曾榕同志在最后总结发言时强调,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一审:林宝唐;二审:张萌萌;三审:徐时)